《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2月11日正式发布,浙江省教育厅、省委网信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联手给中小学生减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业尤其是校外负担过重问题。
据了解,《方案》共40条,分“总体思路”“工作原则” “重点举措”和“保障措施”四部分,期望在推动“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三减三增”的同时,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痼疾,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和过于功利化的教育观,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方案》要求“严格按课程标准和进度教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作业管理机制,小学一年级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因学期长短需跨学期调整教学进度的,须当地教育部门统一明确。规定除正常调课外,不得挤占思政、音乐、体育、美术、劳动实践等课程课时,严禁制作“阴阳”课表。同时规定,校内由班级建立、面向全体家长的家长群,由班主任统一管理,每班不超过一个。不得在家长群里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打卡提交文化学科作业,不得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并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
对于规范学生在校作息时间,《方案》明确,小学生早上上学时间推迟至8:00以后,小学、初中早上上课时间分别不早于8:30和8:00;寄宿制小学、初中、高中学校晚熄灯作息时间分别不迟于21:00、21:30、22:00。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同时,禁止利用周末和节假日集中补习。中小学生寒假、暑假假期分别为3—4周和7—8周。中小学校各年级一律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在校内外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中补习。
《方案》同时规范了区域和学校组织的考试评价。小学一二年级不得以纸笔测试为主要评价方式,每学期统一考查不超过1次;三至六年级可安排语文、数学等学科考试和其他学科考查,每学期统一考试或考查不超过2次。初中文化学科可组织期中、期末考试,不得组织月考和周周清考试。县(市、区)教育部门不得对小学组织统测。坚持“教考一致”原则,要求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确定考试内容,控制考试难度,中小学校和教研部门要创新试题形式,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不得出现脱离实际的偏题怪题,扭转靠机械刷题取胜命题倾向。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校内外公开发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过分强化应试教育的中考、高考“誓师大会”;不得发布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发布中考、高考“喜报”;不得标榜或变相标榜“学霸”和中考、高考“状元”。全面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
《方案》还明确规范中小学校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同时,严禁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禁止公办高中以集团化办学名义联手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或以转学等名义变相招生。优质示范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比例,2021年始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60%,招生名额分配要向农村初中学校和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
《方案》还规范了校外培训和进入中小学校的竞赛、活动管理。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以排名为目的的跨区、跨机构大规模学科类测试或变相测试。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作出与升学、考试相挂钩的保证性承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官网、培训点、自媒体、宣传单上宣传学生升学情况;中小学竞赛活动进入学校必须经教育部门审核,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竞赛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或出借场地给未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竞赛活动。
为了强化政府责任,《方案》严禁地方政府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中考升学率、高考一段上线率以及上北大、清华人数等评价考核教育行政部门;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并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严禁将升学情况与教育部门、学校及个人的考核、绩效、奖励挂钩。
为扭转招录人员唯特定高校、唯文凭学历倾向。《方案》提出,探索研究调整用人评价标准,更加重视考察求职者的德商和情商、能力和潜力,发挥其对减负的社会“引导渠”作用。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人员,应当给予一般高校毕业生与名牌大学毕业生同等竞争机会,不得将特定高校的毕业生作为专才予以特聘。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所谓的中考、高考“状元”。同时要加强校外劳动实践教育,丰富学生实践体验。
据了解,《方案》将于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为保障《方案》落实,将由浙江省教育厅牵头,组建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同时,由浙江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牵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从2020年开始,每年对区域基础教育生态情况进行监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县(市、区)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指标。并且,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将纳入对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指标。加大违规查处和失责问责力度,落实属地责任,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