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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不力 吉林通化14名干部被处分 具体情况是怎么样?
2021-01-24 04:45  点击: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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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长春1月23日电(记者高楠)23日,吉林省通化市纪委监委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管失察、履职不力的14名党员干部追责问责情况进行通报。

通化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通化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王树东,对疫情防控形势认识不足,日常工作部署检查不及时,履行领导责任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通化市疾控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程炜华,应对突发疫情准备不足,职责分工不清,效率不高,履行疾控工作职责不到位,被撤销党内职务。

通化市交通局副局长谢立杰,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失管失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何文生,对其分管的东昌区分局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不力问题失管失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昌区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肖旭,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不严不细,严重失职失责,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昌区分局副局长张念松,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力,反应迟缓,工作严重失职失责,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此外,东昌区委副书记吴昌伟、东昌区副区长王丽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东昌区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苏玉鹏,东昌区新站街道党工委书记包飞,被免职处理,并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昌区卫健局副局长于巍、东昌区新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英桐、东昌区新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刁卓,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昌区新站街道靖宇社区党委书记、社区主任程路君,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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